关于下达2018年度脱贫攻坚项目计划的通知
作者:仙女湖    更新时间:17-12-22   
 

各乡镇(办)人民政府(行政)、各相关责任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4号)、《仙女湖区扶贫资金投资实施方案》(仙办字[2017]112号)、《仙女湖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仙财农[2017]12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2018年全区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脱贫攻坚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实施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雨露计划”培训2018年计划培训30人,预计使用资金9万元;村级光伏电站计划建设31个,每个电站预算建设经费预计34万元,共计1054万元(电站建成后按照每个光伏电站奖补10万元的标准从财政扶贫资金列支,共计31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信贷或其它方式)。

    2.请各乡镇(办)人民政府(行政)根据计划迅速按照相关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对所有项目进行公告、公示,及时组织招投标,抓紧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等各项工作。

    3.各乡镇(办)要严格落实项目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已批复的项目计划,对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项目计划的,各乡镇(办)要提出调整项目计划意见或建议,并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呈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4.各乡镇(办)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抓紧抓好项目的实施、质量监督、验收及项目资料整理等各项工作。

                    仙女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0